关于学习新修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
时间:2020-12-16 00:00
作者:admin
关于学习新修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
各备课组、各处室:
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;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……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于2008年9月2日发布。《规范》保护学生安全、 抵制有偿家教等内容。《规范》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,是调节教师与学生、教师与学校、教师与国家、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。
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于1985、1991、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,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。与1997年版本相比,这次新修订的《规范》从原来的8条缩改为6条。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,新增了一些条目。其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“保护学生安全”一条。新规范首次加入了“教书育人”这一条,要求教师“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激发学生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”。明确了“育人”的具体目标和内容,强调了教师“育人”的职责。此外,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、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、终身学习等。
望各备课组、各处室,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,组织本组、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,可安排一人主讲。
校工会
2009年9月25日